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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对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企业予以责令改正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11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通知精神,已经暂退或暂缓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的旅行社,补足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前。截至2026年5月11日,南阳市途趣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仍未依法缴纳或补足质保金,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5家旅行社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18时前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将暂停旅行社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权限,并依法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附件: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1日      


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序号

辖区

旅行社名称

缴存情况

1

卧龙区

南阳市途趣旅行社有限公司

未缴纳

2

宛城区

河南联和年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未缴纳

3

宛城区

河南揽山河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未缴纳

4

宛城区

南阳市天天旅行社有限公司

未缴纳

5

宛城区

南阳上善旅行社有限公司

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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