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三批2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发布时间:2024-04-25 来源: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市政府近日公布了第三批南阳市文物保护单位。该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夏庄墓地等27处,分布在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和职教园区6区(限于卧龙和宛城行政辖区)范围内,均为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该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近年来新发现的重要文物遗存,比如夏庄墓地,是配合南阳到鸭河快速通道建设考古发现的一处规模宏大、十分重要的东周时期的古墓群,入选2021年度河南省五大考古新发现;二是已经列入“三普”名录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经过考古研究,对其价值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比如田营岩画,经过北京联合大学等权威学术研究机构考证,是一处新石器时代具有天文观测功能的文物遗存,是南阳地区农耕文化发展的实物见证;三是对于分布于城乡的古建筑,经过排查认定,确认属于清代(含)以前,且保存基本完整的民居、商号等,以及具有独特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已经不多见,拟提升保护级别,加强保护管理。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Copyright 2014-2024

电话:0377--62001901 主办: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Copyright 2014-2024

电话:0377--62001901 主办: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阳文广旅官网受理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61381295举报邮箱:lyfwzx2013@126.com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7951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04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1366×769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访问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