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类审批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1、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

问题1:申请材料“宗地实测图”需要申请单位提供吗?具体审核标准要求?

解答:申请材料“宗地实测图”已通过数据共享减免,申请单位无需提供,由审批部门协调具有勘探(钻探)资质的单位提供。审核标准要求:显示建设用地位置及坐标;图例、总体部分、局部要明确标注。图纸规格为A4纸,勘探单位加盖公章。

问题2:“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具体审核标准是什么?

解答:(1)取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要求:显示建设用地规划街区位置及坐标;用地及技术经济指标、实施要求和图例、总体部分要显示,局部要明确标注。图纸规格为A4纸,申请单位加盖公章。(2)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由于在土地收储之前,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尚未确定,无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可由土地储备单位提供用地范围界址点图,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2、可移动文物认定

问题1:对可移动文物认定是否涉及特殊环节?如涉及特殊环节需要几个工作日?

解答:涉及特殊环节。对可移动文物认定设定的特殊环节为专家评审,需要3个工作日。

问题2:可以在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申请可移动文物认定吗?

解答:可以。申请单位可以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在‘切换区域和部门’栏选择“南阳市”,找到所属区域文广旅局申请办理,也可以到县市区文广旅局窗口申请办理。

3、不可移动文物认定

问题1:对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是否涉及特殊环节?如涉及特殊环节需要几个工作日?

解答:涉及特殊环节。对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的特殊环节为听证和专家评审,听证需要17个工作日,专家评审需要3个工作日。

问题2:听证会需要提前通知吗?

解答:《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 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问题3:可以在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申请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吗?

解答:可以。申请单位可以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在‘切换区域和部门’栏选择“南阳市”,找到所属区域文广旅局申请办理,也可以到县市区文广旅局窗口申请办理。

4、文物复制、拓印资质初审

问题1:申请文物复制、拓印资质是否涉及特殊环节?如涉及特殊环节需要几个工作日?

解答:涉及特殊环节。申请文物复制、拓印资质设定的特殊环节为专家评审,需要3个工作日。

问题2: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的单位,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解答: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二)有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所需的场所和技术设备;(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文物修复资质初审

问题:县(市)文物行政部门能办理文物修复资质许可吗?

解答:所在地为县(市)的,由所在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受理后直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6、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审批

问题:申请“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审批”业务是否涉及特殊环节?如涉及特殊环节需要几个工作日?

解答:涉及特殊环节。申请“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审批”业务设定的特殊环节为专家评审,需要3个工作日。

7、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问题1:“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业务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业务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抄报河南省文物局。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问题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的是文物部门审批吗?

解答:文物部门是前置审核,是审核权;审批权属于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抄报省文物局。

问题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的办理流程?

解答: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市级人民政府,市政府批转至市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市级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最终由市政府做出审批意见。

8、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问题1: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的审批权是文物部门吗?

解答:文物部门是前置审核,是审核权;审批权属于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

问题2: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的办理流程?

解答: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县政府批转至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最终由县政府做出审批意见。

9、馆藏二、三级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复制审批

问题1:市级、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能对馆藏二、三级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复制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馆藏二、三级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复制审批”业务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核),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抄报河南省文物局。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问题2:方案编制单位需要资质吗?

解答:方案编制单位需要资质。《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第四十七条:“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问题3: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属哪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76号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0、馆藏二、三级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拓印审批

问题1:市级、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办理馆藏二、三级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拓印审批流程?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馆藏二、三级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拓印审批”业务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核),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抄报河南省文物局。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问题2:拓印方案编制单位需要资质吗?

解答:拓印方案编制单位需要资质。《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第四十七条:“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问题3: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属哪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76号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1、馆藏二、三级文物的修复审批

问题1:市级、县级两级文物行政部门办理馆藏二、三级文物的修复审批流程?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馆藏二、三级文物的修复”业务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核),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抄报河南省文物局。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问题2:修复方案编制单位需要资质吗?

解答:修复方案编制单位需要资质。《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第四十七条:“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12、利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审批

问题1: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需要审批吗?

解答:需要审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0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煤炭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和其他音像制品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应当制定文物保护方案,按照审批权限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问题2: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审批“利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审批”业务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利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审批”业务由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抄报河南省文物局。

13、利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审批

问题: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需要审批吗?

解答:需要审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0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煤炭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和其他音像制品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应当制定文物保护方案,按照审批权限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1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问题1:申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业务是否涉及特殊环节?如涉及特殊环节需要几个工作日?

解答:涉及特殊环节。申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业务设定的特殊环节为专家评审,需要3个工作日。

问题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方案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方案由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抄报河南省文物局。

15、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问题:申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业务是否涉及特殊环节?如涉及特殊环节需要几个工作日?

解答:涉及特殊环节。申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业务的设定特殊环节为专家评审,需要3个工作日。

16、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问题1:申请材料“文物勘探报告”需要申请单位提供吗?

解答:申请材料“文物勘探报告”已通过数据共享减免,申请单位无需提供,由审批部门协调具有勘探(钻探)资质的单位提供。

问题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核),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抄报河南省文物局。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问题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材料具体要求?

解答:1.形式上完整,包括封皮、目录、编制单位公章、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相关的资质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审图章等。2.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拟建内容及详细具体的数据;1/500或者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等,文物保护措施等。工程方案整体应符合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相关图纸清晰。

17、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问题1: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的办理流程?

解答: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问题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材料具体要求?

解答:1.形式上完整,包括封皮、目录、编制单位公章、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相关的资质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审图章等。2.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拟建内容及详细具体的数据;1/500或者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等,文物保护措施等。工程方案整体应符合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相关图纸清晰。

18、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管理关系审批

问题: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管理关系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管理关系由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报河南省文物局。

19、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管理关系审批

问题1: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吗?

解答:需要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问题2:“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管理关系审批”业务涉及“特殊环节”吗?

解答:该业务不涉及“特殊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

20、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初审

问题1:申请“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初审”业务是否涉及特殊环节?如涉及特殊环节需要几个工作日?

解答:涉及特殊环节。申请“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初审”业务的设定特殊环节为专家评审,需要3个工作日。

问题2: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对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进行初审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初审”业务”业务可以由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21、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问题:申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业务是否涉及特殊环节?如涉及特殊环节需要几个工作日?

解答:涉及特殊环节。申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业务的设定特殊环节为专家评审,需要3个工作日。

22、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问题1: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由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报河南省文物局。

问题2:申请材料“改变用途后对文物保护和安全采取的措施方案”材料要求?

解答:措施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具体详细,包括文物保护措施和安全预案两部分内容。须同时提供纸质文件和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问题3:市级文物部门能对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吗?

解答: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其“审批权”在政府,文物部门仅为“审核权”。

问题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作其他用途的,须报省级文物部门审批吗?

解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23、博物馆二级以下藏品取样分析初审

问题:市级、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能对博物馆二级以下藏品取样分析初审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博物馆二级以下藏品取样分析初审”业务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初审,之后报河南省文物局审批。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河南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24、已经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审批

问题1:河南省文物交换清册具体有哪些内容?

解答:文物交换清册内容包括文物的名称、质地、时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藏品号等。

问题2: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以改变管理关系吗?

解答: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关系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报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原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

2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问题:市级、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能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业务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核),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抄报河南省文物局。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26、非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备案

问题:申请材料“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证明材料”审核要点?

解答:内容真实,有相关单位公章。

27、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问题: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由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报河南省文物局。

28、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问题:“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业务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业务由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报河南省文物局。

29、设立文物商店初审

问题:市级、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能对设立文物商店业务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河南省政务服务基本目录》,“设立文物商店初审”业务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河南省文物局审批。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30、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不含一级文物)审批

问题:“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不含一级文物)审批”业务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不含一级文物)审批”业务由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报河南省文物局。

31、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备案

问题1:市县两级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备案”业务进行审核吗?

解答:可以。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备案”业务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核),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抄报河南省文物局。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问题2:申请材料“借用文物双方的协议书”具体内容?

解答:协议内容包括展览名称、内容,需借用展品的数量、文物级别,借用时间,展览地点,安全措施,双方责任。

问题3:申请材料“备案报告”审核要点?

解答:举办展览的名称、借用文物的期限,借用文物的数量和级别等基本信息、文物收藏单位意见等内容齐全。申请人必须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问题4:申请材料“河南省文物借用清册”审核要点?

解答:协议双方权责明晰,借展时间精确到日,必须有安全保障方案。

32、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备案

问题1:申请材料“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备案申请书”审核标准?

解答:申请材料规范、齐全、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问题2:“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备案”业务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备案”业务由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同时抄报河南省文物局。

33、文物商店购买文物备案

问题:“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备案”业务由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吗?

解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文件精神,“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备案”业务由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同时抄报河南省文物局。

34、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审核

问题1:申请材料“陈列展览方案”审核标准?

解答:包括展览大纲和形式设计方案。陈列展览科学性的论证报告(基本陈列评审意见)。

问题2:申请材料“非国有博物馆章程草案”审核标准?

解答:1.章程内容应符合《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第十一条规定和要求。 2.章程草案应按照《非国有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要求编写。 3.理事会成员人数应为3-25人的单数。人数较多的非国有博物馆应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应为不得少于3人的单数;人数少、不设监事会的,但必须设1-2名监事。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博物馆从业经验。 4.首届筹备会议决议。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线上申请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应为pdf版。

问题3:设立民办博物馆的办馆场所具体要求?

解答:馆舍应符合《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置专用的展厅(室)、库房,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馆舍应以民办博物馆自有为主,不得租赁其他博物馆作为办馆场地申请办馆,也不得使用居民住宅、餐饮场所、地下室和其他不适合办馆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作为办馆场所。民办博物馆的注册地,应与其馆舍地址相一致,与其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

问题4:民办博物馆的办馆资金有什么具体要求?

解答: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14〕21号)文件,办馆注册资金指举办者在扣除用地、建筑、设备设施、藏品等投入外,能保证民办博物馆年度正常运作的流动资金,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举办者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馆出资的,所占比例不超过其注册出资最低额度的40%,经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并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

问题5:民办博物馆专职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解答: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14〕21号)文件,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与办馆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应少于6人;其中专职人员占60%以上,且专职人员6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5、文物出国(境)展览初审

问题:市县两级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对“文物出国(境)展览初审”业务进行审核吗?

解答:可以。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河南省政务服务基本目录》,“文物出国(境)展览初审”业务可以由南阳市及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南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河南省文物局审批。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报省文物局审批,同时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