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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客入宛奖励第二阶段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南阳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07-01

为进一步调动旅行社“引客入宛”积极性,持续叫响“南阳 一个值得三顾的地方”文旅品牌,依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宛发〔2022〕20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2〕78号)文件精神,在第一阶段奖励办法的基础上,拟定本征求意见稿。

为广纳各方智慧,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8日,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箱、信件等方式对《引客入宛奖励第一阶段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认真研究参考吸纳。

电子邮箱:lyfwzx2013@126.com

通信地址:南阳市梅溪路86号文旅文创展示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377-61381295

引客人宛奖励第二阶段资金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南阳文旅消费潜力,拓展南阳文旅市场,调动旅行社“引客入宛“积极性,组织境内外游客到南阳旅游观光、消费,叫响“南阳一个值得三顾的地方“文旅品牌,依据《南阳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范围

在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中每年固定500万元, 鼓励、支持在南阳市注册成立、经营并积极招引外地游客赴宛旅游消费的旅行社。

二、奖项与标准

本办法对经旅行社地接的外地游客飞机团队、专列团队、大巴团队、研学旅行团队进行奖励,奖励采取”就高不就  低”原则(不重复累计)。

(一)飞机团队奖励

1.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国内飞机团队, 须25人(含) 以上,在南阳姜营机场落地,并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同一行程游览观光 , 且游览至少2个收费型3A级以上景区并住宿1晚( 含)以上的( 首选星级宾馆 ), 每团次奖励旅行社100元/人。

2.经旅行社组织招徕的境外飞机团队(含港澳台),须16人(含)以上, 在河南省内机场落地 , 并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 同一行程游览观光 , 且游览至少3个收费型3A级以上景区并住宿 2 晚(含 )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 ), 每团次奖励旅行社 200 元/人。.

3.旅行社组织经民航部门申请同意的旅游包机,在南阳姜营机场落地,并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同一行程游览观光, 且游览至少3个收费型3A 级以上景区并住宿2晚(含 )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 100 座以上的包机(上座率 80% ) , 每架次奖励3万元, 100座以下的( 上座率 80% ) ,每架次奖励2万元。

(二)专列团队奖励

1. 住宿一晚团队:经旅行社组织的普通火车专列团队(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 ), 在南阳游览至少2个收费型 3A 级以上景区并住宿1晚(含)的(首选星级宾馆 ), 单次团队人数在300人(含)以上, 奖励旅行社2万元, 每递增100人(含 )以上, 增加奖励旅行社0.5万元, 以此类推。

2、住宿两晚以上团队: 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普通火车专列团队( 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 ), 在南阳游览至少 3个收费型3A级以上景区并住宿2晚(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 ), 单次团队人数在300人(含)以上, 奖励旅行社3万元, 每递增100人(含)以上, 增加奖励旅行社0.8万元, 以此类推。

3.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高铁团队(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 同一行程游览观光的高铁团队), 在南阳游览至少 2个收费型3A以上景区并住宿1晚(含 )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 ), 单次团队人数在40人(含)以上, 奖励旅行社 4000元, 每递增30人(含)以上, 增加奖励旅行社2000元, 以此类推。

(三)大巴团队奖励

1.住宿一晚团队: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大巴团队,单次团队人数在80人(含)以上, 在南阳游览至少2个收费型 3A 级以上景区并住宿1 晚(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 ), 奖励旅行社4000元; 每递增50人(含)以上, 增加奖励旅行社2000元。以此类推。

2.住宿两晚以上团队 : 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大巴团队 , 单次团队人数在80人(含)以上, 在南阳游览至少 3 个收费型3A级以上景区并住宿2晚(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 ), 奖励旅行社6000元; 每递增50人(含)以上, 增加奖励旅行社3000 元。以此类推。

(四)研学旅行团队奖励

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团队,单次团队人数在500人(含)以上, 到南阳市 2 个(含)以上研学旅行营地开展研学活动并住宿 1 晚(含)以上( 首选星级宾馆), 给予组团旅行社20元/人奖励。

(五)旅行社年度累计奖励本地旅行社年度累计地接外地游客超过10000人次的,按照排名前五名分别奖励3万元、2.5万元、2万元、1.5万元、 1万元(可以与第一阶段奖励进行累计)

(六)其他说明

1.团队购票率需达到整个团队人数的30%。

2.本奖励办法与本省、各县区奖励政策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建立旅行社奖励预申报制度,申报上述奖项的旅行社须在团队到达本市3个工作日前填写《 南阳市大型旅游团队招徕奖励资金事前申报表》并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报备案。

(二)凡符合上述奖项的旅行社,填写《南阳市大型旅游团队招徕奖励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 1.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合同或“组团社往来确认件”,合同中需体现“游客真实信息” “行程中酒店、景点详细信息" ;2. 旅游或研学团队保险单复印件; 3. 景点入园单复印件注明人数并加盖景区公章,提供两张以上集体照片; 4. 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加盖酒店公章并提供酒店入住账单,凡不具备身份 信息上传条件的住宿场所不予确认; 5. 包机、专列团队奖励的旅行社须另提供民航、铁路部门批复包机、专列复印件;6. 申报”研学旅行团队奖励”须另提供学校的证明书加盖公章、研学活动方案或课程加盖公章,研学基地或景点确认书以 及资金往来相关报账票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学生的姓名及身 份证信息加盖公章;逾期未申报、资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审核程序

(一)申请奖励的材料要按照目录、相关资料顺序用 A4 纸装订成册, 应在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报送一式两份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在收到旅行社报送的大型旅游团队奖励审批材料3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复核,提出是否实施奖励意见,并将拟奖励对象和奖励资 金额度在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且无异议的奖励对象,由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奖励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认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负责奖励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运行监控等。

(二)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审核、下达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等。

(三)企业申报奖励应签订《申报主体承诺书》。凡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旅游地接有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的,一经 查实,追回全部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处罚情况推送至省、市社会信用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予以公示,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联合惩戒。

六、其他说明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施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全年合计500万元, 奖励周期与奖励金额 , 两项任一项达到 , 当年奖励即时终止,本办法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保留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权限。

附件: 1. 南阳市大型旅游团队招徕奖励资金事前申报表.docx

           2. 南阳市大型旅游团队招徕奖励项目申报表.docx

           3.旅行社组织旅游包机架次汇总核定表.docx

           4.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列次汇总核定表.docx

           5.申报主体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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