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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客入宛奖励第一阶段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南阳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02-15

为进一步激发南阳文旅消费潜力,拓展南阳文旅市场,提高南阳知名度、美誉度,充分调动旅行社“引客入宛”积极性,持续叫响“南阳 一个值得三顾的地方”文旅品牌,依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宛发〔2022〕20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2〕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本征求意见稿。

为广纳各方智慧,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箱、信件等方式对《引客入宛奖励第一阶段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认真研究参考吸纳。

电子邮箱:lyfwzx2013@126.com

通信地址:南阳市梅溪路86号文旅文创展示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377-61381295

引客人宛奖励第一阶段资金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南阳文旅消费潜力,不断拓展南阳文旅市场,调动旅行社“引客入宛“积极性,组织境内外游客到南阳旅游观光、消费, 特制定引客入宛奖励第一阶段资金使用办法。

一、奖项范围

启动“春天赏花季 ” 活动, 利用 2023 年文旅产业发展“引客入宛” 政策, 拟投放奖励资金 200 万元, 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赏月季团队游,奖励南阳本地旅行社和分社组织接待外地游客赴宛旅游消费(本地注册成立),奖励资金从市财政设立的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奖项与标准

本办法对经旅行社地接的外地游客包机团队、专列团队、大巴团队、研学旅行团队、自驾游团队进行奖励,奖励采取”就高不就低” 原则( 不重复累计 )。

(一)包机团队奖励

1.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国内包机团队 , 须50人(含)以上, 在南阳姜营机场落地 , 并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同一行程游览观光 , 且游览3个(含)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至少2个3A级以上景区 )并住宿2晚( 含)以上的( 首选星级宾馆), 每架次奖励旅行社 100 元/人。

2.经旅行社组织招徕的境外包机团队(含港澳台),须30人(含)以上, 在南阳姜营机场/河南新郑机场落地 , 并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 同一行程游览观光 , 且游览3个(含) 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 至少2个3A级以上景区)并住宿2晚( 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 每架次奖励旅行社200 元/人。

(二)专列团队奖励

1.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普通火车专列团队(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 , 同一行程游览观光的专列团队 ), 在南阳游览3个(含)以上经营性 A 级景区(至少 2 个 3A 级以上景区)并住宿1晚( 含)以上的( 首选星级宾馆 ), 单次团队人数在400人(含)以上, 奖励旅行社2万元, 每递增100 人(含)以上, 增加奖励旅行社 2000 元, 以此类推。

2.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高铁团队(首站赴南阳所辖旅游景点, 同一行程游览观光的高铁团队 ), 在南阳游览 3 个(含) 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 至少2个 3A 以上景 区 )并住宿 1 晚(含 )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 ), 单次团队人数在80人(含) 以上, 奖励旅行社100 元/人。

(三)大巴团队奖励

1.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大巴团队, 单次团队人数在 120人(含)以上, 在南阳游览3 个(含)以上经营性 A 级景区( 至少2个3A级以上景区)并住宿1日( 含)以上的(首选星级宾馆), 奖励旅行社4000 元; 每递增100人(含)以上, 增加奖励旅行社2000元, 以此类推。

2.系列大巴团队每批人数30人(含)以上, 周期在30天之内, 总人数达到300人(含)以上, 奖励旅行社 5000元; 每递增100人(含)以上, 奖励旅行社1000元, 以此类推。

(四)研学旅行团队奖励

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团队 , 单次团队人数在500人(含)以上, 到南阳市2个(含)以上研学旅行营地开展研学活动并住宿1晚( 含 )以上( 首选星级宾馆 ), 给予组团旅行社 20 元/人奖励。

 (五)自驾游团队奖励

经旅行社组织接待的自驾游团队,须同一行程在南阳游览3 个(含)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至少2个3A级以上景区)并住宿1日( 首选星级宾馆 )。达到20辆车(含)以上, 入园人数不少于60人, 奖励旅行社50元/人。

(六)住宿奖励

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入住挂牌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的团队, 每个团队再奖励100元/人。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建立旅行社奖励预申报制度,申报上述奖项的旅行社须在团队到达本市3个工作日前填写《南阳市大型旅游团队招祩奖励资金事前申报表》并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报备案。

(二)凡符合上述 奖项的旅行社 , 须在团队游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南阳市大型旅游团队招徕奖励项目申报表》并附一式三份的相关材料(其中一份由申报社留存备查): 1.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合同或“组团社往来确认件”,合同中需体现“游客真实信息” “行程中酒店、景点详细信息" ; 2. 旅游或研学团队保险单复印件;3.景点入园单复印件注明人数并加盖景区公章,提供两张以上集体照片; 4. 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加盖酒店公章并提供酒店入住账单,凡不具备身份信息上传条件的住宿场所不予确认;5."专列团队奖励”的旅行社须另提供铁路部门的专列开行批复的复印件,住宿、车票、身份证信息一致; 6. 申报”研学旅行团队奖励”须另提供学校的证明书加盖公章、研学活动方案或课程加盖公章,研学基地或景点确认书以及资金往来相关报账票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学生的姓名及身份证信息加盖公章; 7. 申报“自驾游团队奖励”须另提供自驾车辆信息表(车牌号、驾驶员信息、高速过路费票据)。逾期未申报、资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审核程序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收到旅行社报送的大型旅游团队奖励审批材料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并于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前将奖励支付给各旅行社。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奖励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认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负责奖励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运行监控等。

(二)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审核、下达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等。

(三)企业申报奖励应签订《申报主体承诺书》。凡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旅游地接有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追回全部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处罚情况推送至省、市社会信用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予以公示,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联合惩戒。

六、其他说明

本办法自 2023年4月15 日—2023年5月15日实行,奖励周期与奖励金额,两项任一项达到,此活动即时终止。

附件: 1. 南阳市大型旅游团队招徕奖励资金事前申报表.docx

           2.南阳市大型旅游团队招徕奖励项目申报表.docx

           3.申报主体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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