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22年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切实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全市13个公共图书馆,16个文化馆,26个博物馆,246个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持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

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阅读推广宣传等活动,培训辅导基层文化骨干,流动图书借阅服务与送书下乡等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全部免费。

(二)公共文化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

公共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全部免费。

(三)乡镇(街道)文化站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多功能厅、图书室、培训教室和共享工程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全部免费。

(四)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

博物馆、纪念馆常设展览区、临时展览区、多功能厅、场馆外景观、园林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公益性讲座、公益性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流动展览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全部免费。

三、资金来源及安排

2022年由中央财政补助我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免费开放专项经费共19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4.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0万元。2022年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地方负担部分,根据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按照省与县(区)2:8比例分担;博物馆补助标准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是加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列入省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实施。

(二)规范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免费开放资金使用规范,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原则、范围和监督方式,确保免费开放资金按时落实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指导,使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三)提升服务效能。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和服务项目,加快推进场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高线上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获得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辖区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实现“零门槛”免费对外开放,免费开放内容要向社会公示,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效能,提供并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