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文物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的制定工作于2021年1月8日启动,由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1月17日形成第一稿,1月18日征求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1日组织专家、律师进行讨论研究,对相关意见进行了论证。征求到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1、将所有的处罚标准上增加“责令限期改正”;
2、将所有的处罚标准上增加“并视情节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3、十二条第二款的违法等次由五级改为四级;
4、细化违法表现形式。
前两条不予采纳,原因不能增设行政处罚种类,并视情节依法移交司法部门是兜底条款。后两条均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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