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序号

项目

实  施  标  准

服务时间

承担单位

1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其它场馆实行免费开放,并有服务公示。公共图书馆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56小时,少儿图书馆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42小时,文化馆、博物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42小时。

2.体育场(馆)实行免费(免费服务项目10项以上)、低收费(具体见体育场(馆)公示)

全年

 

市文广旅局

市体育局

市科协

市科技馆

市图书馆

市文化馆

市博物馆

其它各文化场馆

2

政府购买公共文艺演出

3.购买公共文艺演出不少于200场

全年

市文广旅局

曲剧艺术中心等

3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4.市级图书馆年入藏数量不低于5000种;书刊文献年外借册次不低于20万册,流动服务次数50次以上

5.市级文化馆具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法、美术、摄影、文学、其他8类。

全年

市文广旅局

市图书馆

市文化馆

4

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6.文化馆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每年需达到20场以上,流动文化服务50场以上

7.公共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50次以上

8.博物馆年参观人数达到20万以上,每年开展公共服务活动达到40次以上

9.科技馆年参观人数达到20万以上,每年开展公共服务活动达到40次以上(举办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技宣传推广活动)

10.体育场(馆)年组织公益健身活动达到20次以上

全年

市文广旅局

市体育局

市科协

市科技馆

市文化馆

市图书馆

市博物馆

5

公益性展览活动

11.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12次,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10次

全年

市文广旅局

市图书馆

市文化馆

6

公益性培训活动

12.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培训活动次数达到40次以上

全年

市文广旅局

市文化馆

7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13.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或优惠向农民工、老年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

14.各类公共文化场馆设施设置有方便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15.文化馆经常性组织针对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每年需达到12场以上

16.文化馆经常性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

17.图书馆经常性组织针对特殊人群的文体活动,每年需达到12场以上

全年

市文广旅局

市妇联

市科协

市博物馆

市科技馆

市文化馆

市图书馆

其它各类公共文化场馆

8

全民阅读服务

18.提供书刊文献外借、阅读服务、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其中流动服务不少于50次以上。市级图书馆年入藏数量不低于5000种;书刊文献年外借册次不低于20万册,并建立阅读推广组织5个及以上

 

全年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旅局

市图书馆

9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19.市级公共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20TB以上,文化馆可用数字资源6TB以上

全年

市文广旅局

市文化馆

市图书馆

10

公共文化志愿者服务

20.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文化志愿者培训每年1500人次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有志愿者制度、岗位和人员

21.全市每年发展社会文化辅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各不低于300人。

22.市图书馆每年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

23.市文化馆每年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

24.其它场馆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

全年

市文广旅馆局

市体育局

市科协

市妇联

团市委

市图书馆

市文化馆

市博物馆

市科技馆

其它各文化场馆

备注: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特殊时期(如疫情期间)按照市委、市政府临时要求进行。